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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个人商标变更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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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个人商标变更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新乡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9 08:12:0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国家政策的发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创业当老板,那么在注册公司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下吧。

一、公司名称当公司确定好名字后,可以先在工商企业信用网上查询检索,看是否已被他人注册,这样可以提高通过率,有很多的火爆名称已经被人占用了,所以最好要提前去准备5个名字以上比较好。

二、选择公司类型常见公司类型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分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常见、最大量的企业组织形式,由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公司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2014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认缴登记制不需要占用企业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切记,注册资本虽然从实缴改为认缴了,现在不掏未来也不用掏了,你是迟早要掏的。注册资本从大变小难,从小变大易,建议早期越小越好。

四、公司注册地址:直接影响公司税收政策地址是注册公司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政策等等。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必须要有合法及有效产权证的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是否一致,各地区有不同规定,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五、公司注册时间越早越好。很多人觉得,什么时候注册公司问题都不大,公司可以先运行,慢慢注册,其实一旦团队稳定后,公司越早注册越好。因为做新三板或者IPO,对于公司成立的年限有硬性要求,新三板一定要公司成立2年后才能上市。而且注册公司后,像商标、专利的申请,微信公众号认证都可以尽早展开。

六、公司章程:一定要按工商的模板来写,要不然你99%的可能会被工商退回来的,如果你有自己特别的要求,也行,作为补充约定,就是说明一下虽然提交工商已经有一个版本了,但还是以这个版本为主。

七、验资问题:千万要记住,新兴行业的创业者,不要找人代垫资金验资,首先这是非法的事,其次你这么做了,未来融资路上永远是一个伤疤。

新乡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者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的注册商标才能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标准。不同登记原则的选择是平衡法律确定性与法律公正关系的结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但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除外。申请商标或服务商标注册有两种方式:由国家承认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内容包括: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国际注册申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注册申请、注册商标变更和续展申请,商标转让登记异议申请书、争议、复审答辩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登记申请书、其他商标登记事项的处理。所需信息:

一、以企业名义申请登记,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公章;

二、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供商标的文字或图案,需要保护颜色的,提供颜案;

四、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填写需要登记的商品/服务,参照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商标注册国际货物和服务分类》(Nice分类)第九版及类似货物和服务分类表;商标专用权不能自然产生,只能通过法定程序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取得。

2000年,国家商标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工商局与商标代理人完全脱钩,不得参与商标代理事务。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专业、完全开放的商标代理市场。即便如此,许多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仍犹豫不决:是直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还是通过代理机构申请?基于对代理优势认识不足的事实,笔者总结了以下几点,以供企业或自然人参考。[如果!首先,[ENDIF]商标注册申请既高效又省时。商标注册申请是一项专业工作。由于国家商标局人力有限,现场无法为每个申请人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往往需要了解一段时间的商标注册过程和注意事项,这大大降低了效率。委托附近的商标代理机构是不一样的。他们不仅提供耐心、细致、全面的咨询服务,而且快速、准确地制作各类申请文件,既节省了您的时间,又省去了您奔波、拼搏的艰辛。

第二,[ENDIF]注册批准率高,商标注册保护策略合理完善。由于申请人不具备专业的商标知识,因此放弃在商标注册中的任何遗漏。

注册核准率的下降不仅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而且失去了商标注册的机会。而且,没有商标代理人的帮助,企业往往无法制定完善的商标战略,即使注册成功,也无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商标代理机构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注册程序。它们不仅可以帮助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前对查询结果进行判断,以保证较高的注册核准率,还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商标保护策略,打造企业的金字招牌。

第三,[ENDIF]在申请注册后拥有全方位的专业咨询和服务。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申请文件的制作和邮寄是商标代理的全部工作。其实,这只是商标注册过程和商标代理工作的出发点。商标注册过程复杂,注册周期长。在整个注册申请期间,商标代理机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的进展情况。初审公告后对申请人的商标有争议的,代理机构还将帮助申请人收集充分证据,进行有力的抗辩。注册成功后,代理机构将及时、安全地将《商标注册证》交给申请人。当然,如果商标到期后需要续展或者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发生变化,中介机构的及时提醒和帮助会让申请人感觉更舒服。

第四,省钱。委托代理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代理费,但实际上是最经济的方式。申请人将去参加一次特别旅行。差旅费和住宿费至少是一项基本费用。由于申请人没有商标专长,因此不可避免地在注册的各个方面花费“不公平的钱”。如果商标注册申请因为一点疏漏而被驳回,那就好比“失去妻子,失去军队”。

国家商标局鼓励企业或者个人代表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时,必须到商标局至少两三次(提交一次,领取一次注册证,如需提前查询或补办,号码较多),并需办理公章、介绍信、身份证等手续,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填写申请表、种类、缴纳费用等,除缴纳申请费等费用外,还要缴纳交通、住宿、旅游等诸多费用,由于商标注册时间需要两三年,由于地址的变化,申请人经常收到商标局寄来的各种文件,给商标注册和取得商标注册证带来了很多麻烦。更重要的是,由于申请人不了解商标专业知识,完成的申请往往会被退回或不予受理,并且由于不了解商标复审规则,因此将无法注册的商标作为申请对象(根据相关信息统计,申请人直接向商标局对该商标进行注册,驳回率高达40%,而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只需支付代理费,既省时省力,又能获得耐心细致的专业咨询服务,降低注册风险。

在我们客服人员接待来访客服咨询的过程,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就是商标转让申请如何办理呢?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今天我们邀请到了专业新乡商标注册公司商标转让顾问经理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详细的申请步骤以及需要注意的一些内容。

商标转让顾问经理: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首先我们要准备申请书和商标转让相关材料,申请书可以在商标局注册大厅领取,委托代理机构的,由代理机构提供。下面由代理为您介绍一下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

一、商标转让申请怎样办理申请

(一)准备申请书件商标转让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商标转让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转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商标转让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商标转让缴纳转让规费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法上的优先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注册商标中请,可以按照其第一次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或者第一次使用商标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商标法》第25条和第26条规定了两种优先权。

商标事务所获得的资料:第一种优先权是基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中请新乡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中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汀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凡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的国民(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者在缔约国有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与我国签订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的人(包括法人、其他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叮在商标申请时享有优先权。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于2012年5月1日向本国提出了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第二种优先权是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的行为获得优先权。

《商标法》第26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甲于2012年5月1日向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其生产的商品,并在该商品上首次使用了某一商标。后甲又于2012年10月31日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该商标是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才能够实际享有优先权。基一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申一请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一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行为获得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仁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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