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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商标转让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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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商标转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新乡捷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04 08:09:44

【案情】《新华字典》在很多人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自1957年至今,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连续出版《新华字典》通行版本至第11版。某出版社生产、销售“新华字典”辞书并使用商务印书馆《新华字典》(第11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商务印书馆诉请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而那出版社则认为,“新华字典”由国家项目名称发展为公共领域的辞书通用名称,商务印书馆无权就“新华字典”主张商标权益,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法院审理后认为,出版社在字典上使用“新华字典”构成复制他人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侵权行为,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商务印书馆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支出27万余元。

【说法】“新华字典”能被认定为商标吗?审理法官指出,“新华字典”具有特定的历史起源、发展过程和长期唯一的提供主体以及客观的市场格局,是保持着产品和品牌混合属性的商品名称,已经在相关消费者中形成了稳定的认知联系,具有指示商品来源的意义和作用,具备商标的显著特征。考虑相关公众对“新华字典”的知晓程度、“新华字典”的使用持续时间、销售数量、宣传范围及受保护记录等多方面因素,审理法院认定原告商务印书馆的“新华字典”构成未注册驰名商标。将“新华字典”认定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是否会造成排除竞争、实现垄断辞书类市场的局面呢?在给予“新华字典”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同时,法院也注重平衡其与出版行业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促进知识文化传播之间的关系。判决明确指出,商标法对商标独占使用权利保护的是商标本身而非商标附着的商品,给予商务印书馆独占使用“新华字典”商标的权利并不是给予其出版字典类辞书的专有权,不会造成辞书行业的垄断。通过给予商标保护的方式,促使权利人更好地承担商品质量保障的法定义务和传播知识的社会责任,有利于促进出版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申请商标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为了营造良好的商标环境,提升商标质量,国家相关部门对新乡商标注册的审查力度也不断加大。那么商标注册如何提高成功率?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如何提高成功率,5种方法教您提高商标注册成功几率的相关内容解答,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原因。如果遇到商标被驳回也不要担心,我们还能利用商标驳回复审起死回生!

如果以为离岸公司跟大陆公司不同处就是地区不同,然后外国公司不用缴税的,这个虽然说了一点离岸公司的特征,但是不是全部正确。

所谓的“离岸”,是一个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任何公司都是在特定的公司法的授权下存在的,一个中国公司的就是在中国《公司法》下成立的,所以一家离岸公司只指在某一国或能够独立制定公司法的地区制定的“离岸公司法”下成立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离岸公司与中国本地公司的区别就容易更加准确的界定,换言之离岸公司的特殊性是“离岸公司法”规定出来的,如英属维尔京的本地公司就是不能按照离岸公司的方式运营的。

前些日子在审理一起商标案件的时候,一位当事人的自言自语引起了笔者的兴趣。原告是一个普通人,长期使用的商标被竞争对手申请了注册商标,直到被对方诉了侵权才知晓新乡商标注册这回事。当时正是双方当事人在做法庭辩论,在一轮言辞激烈的辩论结束的时候,他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嘟哝了一句:商标我一直在用,搞什么注册嘛!开庭结束后,我和他聊了两句,发现他的逻辑其实特别简单。这个商标是他最早开始使用,并且一直都在用,在当地也小有名气,所以这个商标理所当然应该是他的。他感到困惑的是,法律为什么要特意设置一个注册的程序?

其实,当事人的疑问涉及了一个根本的问题,商标作为一种权利是如何得来的?世界各国采用的制度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商标注册制度,即商标只有向商标行政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之后方才成为一项权利,从而能够获得法律的充分保护,如我国。而与此相对的另一种制度就是商标无需申请注册,只要通过实际的使用即可形成商标权获得法律的充分保护,即使可以申请注册,也不过是作为权利的凭证,如美国。应该说,我国选择第一种制度是有其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的,对我国的商标事业的繁荣发展起到了根本性的重大作用。

对于经营者来说,在我国,一旦将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成功,则可以获得法律的完全保护。比如说我有一个李逵商标,一直以来都在我卖的斧头上予以标示,而且很有一些名气。如果这是个注册商标,那么首先,别人在斧头或者类似的镰刀、锤子等东西上就再不能注册李逵商标了,其次,一旦别人在斧头上使用了李逵商标,我就可以上法院去告别人或者让工商局去检举。如果我的李逵是个非注册商标,那我就面临两个困境,一个是没有办法阻止别人也在斧头上使用,我就打不了李鬼,另一个是有可能面临本文篇头所提的情形,即被别人将李逵注册在斧头上使用,结果就是我自己不能使用,即使使用也可能被别人告上法院。

当然,并不是没有注册的商标就完全得不到保护,上文所提案件的原告的想法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我们国家的商标法其实也规定了他说得这种情形。如果这个案子的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确实他使用这个商标比别人要早,而且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那么他请求我国的商标管理机关将别人注册商标撤销的申请将能够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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